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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列出來的我喜歡的小說要件有
1. 男女主角要夠癡情
2. 配角要討喜
3. 起碼要有一點點幽默
【曾有你的雨季】覺得好像大致上符合這樣的要件,但為何我讀起來總是有點卡卡,重讀一次終於懂了,因為裡面的人物一直「動手動腳」啊!
例如:
P16『高浚韋有些激動,突然伸手握住她的肩頭』
ㄟㄟㄟ……女孩子的肩頭不能隨便亂摸ㄟ,你不知道嗎?更何況你們才第一次見面。(還是現在年輕人都這樣?我是化石@@)其實因為高浚韋一直動手動腳,我一度懷疑他是同志,才可以把女生當好姊妹,沒想到並不是這樣... T.T
紀沐恆也是一出場就動手動腳啊:
P36『......改為攫住方芷昀的手腕,拉著她從觀眾席的左側跑了出去』
P37『......右手環過她的肩膀,將她緊緊護在懷裡』
就算是男主角,好像也太犯規了...
後面還有很多很多類似場景,讓我好無言。
還有,就是最後男女主角終於在一起,可是這戲碼太短了,啊啊啊啊啊啊……我還要他們曬恩愛的戲碼ㄟ!
但是不得不佩服琉影的功力啦,把社團裡的梅梅嘎嘎寫得很好,自己參加過音樂性社團,也參加過一般社團,所以關於社團的描寫很得我心,但是我真的很希望男女主角在一起的戲份多一些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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